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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青年科技奖

2021-05-27

为激发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热情,表彰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所做出的贡献,2021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奖)申报及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本次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1、2021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青年科技奖奖项。

2. 2021年度青年科技奖奖金为50万元,奖励名额不超过8个。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29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1、青年科技奖奖励的对象为在深圳工作,为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人。

2、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享有较高知名度。用于申请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是在深圳市完成;其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申请人或所在的深圳机构。

3、申请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2)申请人是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创立者,所在企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或申请人是大中型科技企业的主要骨干,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各类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青年科技奖:

(1) 申请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申请人已获得了科学技术奖励市长奖或在同一年度同时申请了市长奖;

(3) 近3年内有学术不端、知识产权纠纷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

(4) 申请人近5年内接受过刑事处罚,或正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接受调查;近5年内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或者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